海默科技(300084)_公司公告_海默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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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1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默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海默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海默科技于2016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0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新股。公司于2016年8月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0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7,220,754.73元。

截至2016年8月11日,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缴入的出资款708,000,000.0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保荐费合计10,000,000.00元后,余额人民币698,000,000.00元,已于2016年8月11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南支行开立的931900095810505账户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静宁路支行的270122010400040004665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12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62030008号《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 已投入2022年度使用金额累计利息 收入净额年末余额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71,606.43-180.472,064.8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兰州市静宁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南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度,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支付的工程、设备尾款均已支付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2日办理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南支行(账号为:931900095810505)、中 国 农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兰 州 静 宁 路 支 行 ( 账 号 为 :

27012201040004665)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账户注销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9,722.0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0.4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1,786.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8,222.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4.8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油气田环保装备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51,722.0813,500.00180.4710,186.1475.452020/8/20483.70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8,000.0018,000.00-21,706.17120.592016/9/13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9,722.0831,500.00180.4731,892.31483.7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69,722.0831,500.00180.4731,892.31483.7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2018年,由于公司油气田环保装备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从项目论证到决策实施开始再到具体实施期间,相关市场环境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油气田环保装备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优化调整,不再对预计市场效益较差的“泥浆不落地”相关的生产、服务项目进行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集中资源建设“压裂返排液处理”相关的油气田环保生产研发基地和服务项目,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缩减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相应减少铺底流动资金。将油气田环保装备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由54,338.64万元调整为13,500.00万元,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8,222.08万元、募集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1,475.49万元,合计39,697.57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2018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8年8月6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21日、2018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4)、《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关于缩减油气田环保装备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8年度,公司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8,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8,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保荐代表人及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对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上述情况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9)等相关文件。公司已于2018年8月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18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2018年,公司对油气田环保装备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缩减投资规模,投资金额从54,338.64万元减至13,500.00万元,相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规模由51,722.08万元减至13,500.00万元,导致节余募集资金38,222.08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缩减油气田环保装备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公司根据调整投资规模后的油气田环保装备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计划,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坚持科学合理、节约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优化建设方案,合理安排物资采购与设备选型,大幅度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使得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因此在项目建成结项时又产生了3,693.47万元的项目节余资金,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止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油气田环保装备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39,697.57(注1)39,894.59(注2)100.5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39,697.5739,894.59100.5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1、变更的原因 (1)由于公司油气田环保装备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从项目论证到决策实施开始再到目前实施阶段,已经历时三年半时间,项目面临的市场环境不断变化,募投项目市场需求不及预期; (2)公司调整油气田环保设备业务发展模式,缩减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降低运营成本,对油气田环保装备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优化调整,不再对预计市场效益较差的“泥浆不落地”相关的生产、服务项目进行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集中资源建设“压裂返排液处理”相关的油气田环保生产研发基地和服务项目,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相应减少铺底流动资金; (3)为了保障公司长远发展,降低经营风险,公司需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储备流动资金,改善财务结构,应对“融资难”和贸易环境不稳定等因素带来的经营风险; (4)抓住油气行业复苏的机会,集中资源发展优势业务,快速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盈利能力较强的压裂泵
液力端、油气增产工程专用仪器和工具对营运资金需求增长较快,尤其是压裂泵液力端业务订单增长迅速,相关业务后续发展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保障。因此,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资金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快速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8年8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21日、2018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4)、《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关于缩减油气田环保装备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39,697.57万元,其中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8,222.08万元、募集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1,475.49万元。注2:实际投入金额39,894.59万元与本公司2018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决议的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697.57万元之间的差额197.02万元,系董事会决议后至募集资金转入流动资金期间产生的利息。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支付的工程、设备尾款均已支付完毕,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8159号)。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默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海默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

林海峰 王 可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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