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3、窦剑文、张立刚、张立强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 53,300,006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行使。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8日),山东新征程持有公司2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0%,享有公司73,300,006股股份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05%。本次股东大会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发行证券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对议案3—议案14进行了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31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93号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占才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3年3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0人,代表公司股份94,362,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24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公司股份81,077,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72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9人,代表公司股份13,284,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54人,代表公司股份18,530,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6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公司股份7,724,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7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48人,代表公司股份10,805,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83%。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有9名董事,董事长苏占才、董事窦剑文、董事孙鹏、独立董事方文彬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其余董事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现场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有3名监事,职工代表监事雍生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其余监事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现场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4、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窦方旭律师、杨汝轩律师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2,408,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96%;反对8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88%;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7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6,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570%;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8%;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662%。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
2.01.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92,402,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233%;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988%;弃权1,1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1,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7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0,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246%;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8%;弃权1,1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985%。
该规则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92,402,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233%;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988%;弃权1,1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1,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7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0,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246%;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8%;弃权1,1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985%。
该规则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92,402,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233%;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988%;弃权1,1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1,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78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0,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246%;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8%;弃权1,1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985%。该规则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4.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92,402,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233%;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27%;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0,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246%;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55%;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99%。
该规则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2.05.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92,402,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233%;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27%;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0,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246%;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55%;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99%。
该规则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2.06.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92,402,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233%;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27%;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4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0,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246%;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55%;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99%。该规则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2.07.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92,402,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233%;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988%;弃权1,1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1,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78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0,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246%;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8%;弃权1,1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985%。该规则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2.08.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92,402,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233%;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988%;弃权1,1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1,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7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0,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246%;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8%;弃权1,1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985%。该规则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98,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764%;反对85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746%;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49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66,5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025%;反对85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313%;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66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其中:
4.01.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2,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59%;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258%;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7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0,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246%;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55%;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99%。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4.02.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92,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479%;反对1,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738%;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7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60,5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701%;反对1,25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900%;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9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4.03.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92,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479%;反对1,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738%;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78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60,5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701%;反对1,25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900%;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9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4.04.审议通过《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92,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479%;反对1,25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738%;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78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60,5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701%;反对1,25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900%;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9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4.05.审议通过《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2,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59%;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258%;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78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0,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246%;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55%;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99%。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4.06.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2,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59%;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258%;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78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0,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246%;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55%;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99%。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4.07.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2,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59%;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258%;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7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0,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246%;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55%;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99%。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4.08.审议通过《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2,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59%;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258%;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7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0,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246%;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55%;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9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4.09.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2,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59%;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258%;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78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0,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246%;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55%;弃权711,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9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4.10.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18,073,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8089%;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258%;弃权1,740,8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0,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6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41,3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8699%;反对1,2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55%;弃权1,740,8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0,8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46%。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8,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243%;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267%;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6,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570%;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8%;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66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8,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243%;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267%;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49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6,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570%;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8%;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662%。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8,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243%;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267%;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6,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570%;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8%;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662%。
该报告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8,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243%;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267%;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6,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570%;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8%;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66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8,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243%;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267%;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6,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570%;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8%;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66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8,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243%;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267%;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6,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570%;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8%;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66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8,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243%;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267%;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6,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570%;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8%;
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662%。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8,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243%;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267%;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6,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570%;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8%;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662%。
该规划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8,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243%;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267%;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6,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570%;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8%;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66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8,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243%;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267%;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4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76,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89.4570%;反对8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68%;弃权1,105,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5,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66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以上议案3至议案14均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窦方旭、杨汝轩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