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300084)_公司公告_海默科技: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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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07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3年2月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雍生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雍生东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2月6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雍生东,男,1972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兰州电机厂质量处工作,2003年9月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1年至2010年6月在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任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6月加入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投资者关系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投资及公共关系总监兼证券事务代表、投资管理及法务部总监,分管集团法务部和审计部,期间兼任中核嘉华设备制造股份公司董事。现任子公司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兰州城临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监事、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雍生东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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