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所有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窦剑文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向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贷款,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股东窦剑文以持有公司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为公司对上述贷款合同项下所负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在未全部偿还其贷款前,公司及窦剑文为上述债务之履行提供质押担保的股权不得擅自转让、处分或设定其他权利负担。同时公司股东窦剑文为公司对上述贷款合同项下所负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