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所有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窦剑文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向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东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东岗支行申请额度为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子公司上海清河机械有限公司、兰州城临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窦剑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他管理层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