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300084)_公司公告_海默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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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7-27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立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685,2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8.63%)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立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132,5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3%。

截止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上述股东均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立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窦剑文持有公司股份68,736,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6%;张立刚持有公司股份2,948,3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立刚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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