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所有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窦剑文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兰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金额为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窦剑文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他管理层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