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5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5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93号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窦剑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2年6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
78,724,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60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6人,代表公司股份71,343,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542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4人,代表公司股份7,38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公司股份5,37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6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公司股份47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公司股份4,90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1%。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有6名董事,6名董事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有3名监事,除监事万红波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现场会议外,其余监事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拟聘任独立董事王金清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4、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窦方旭律师、刘宝元律师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窦剑文先生、朱伟林先生、和晓登先生、马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01选举窦剑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7,023,411股。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680,201股。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51,000股。
此议案获得通过,窦剑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朱伟林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7,067,611股。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724,401股。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95,200股。此议案获得通过,朱伟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和晓登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823,411股。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480,201股。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51,000股。此议案获得通过,和晓登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马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4,143,411股。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800,201股。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1,000股。
此议案获得通过,马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金清先生、方文彬先生、高玉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01选举王金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6,223,411股。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880,201股。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51,000股。
此议案获得通过,王金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方文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6,223,411股。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880,201股。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51,000股。
此议案获得通过,方文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高玉洁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6,267,611股。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4,924,401股。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95,200股。
此议案获得通过,高玉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万红波先生、林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3.01选举万红波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823,411股。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480,201股。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51,000股。
此议案获得通过,万红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林学军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867,611股。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2,524,401股。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95,200股。
此议案获得通过,林学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窦方旭、刘宝元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