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300084)_公司公告_海默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武建东)

时间:

海默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武建东)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武建东述职报告

本人自2024年5月29日担任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对公司发展负责的态度,以《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为依据,结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治理制度,全面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监督与制衡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召开的各类会议,包括董事会、股东会以及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保障公司整体利益的同时,着重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与实现,切实践行独立董事的核心价值和制度职责。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武建东,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深圳智能清洁能源研究院院长及首席专家、教授、研究员。曾任中国科学院科学时报首席经济学家、研究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智能能源研究组组长,国家“十二五”能源重大规划中国智能能源网发展模式和实施方案课题组组长兼首席专家,中国科协智能能源课题研究组组长兼首席专家、国际智能电网联盟理事等。2024年5月至今任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具体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9900
任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22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类重要会议。在会议召开前,本人对会议资料进行了全面的研读,深入了解议题背景及对公司的影响,并结合自身专业判断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本人认为,公司各类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审议内容符合公司治理规范。在会议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审议职责,围绕重要议案建言献策,独立表达观点,并始终秉持审慎、专业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事项未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召集、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实际召集、出席3次;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实际出席5次;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实际出席1次。

1、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围绕董事会成员提名和高管选聘,组织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及管理层关键岗位人选的任职资格、履历背景、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和评估,确保人选结构合理、胜任能力匹配、提名与选聘程序合法合规。

2、在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中,坚持风险导向与合规意识,认真参与半年度报告审议,就提升财务信息质量、完善公司内控体系与公司财务部门、内审部门进行沟通,助力公司财务管理机制的稳健发展与内部控制体系的高效运行。

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治理、资本运作、重要人事安排等事项进行监督与制约。报告期内,本人关注了公司股权激励实施进展、董事与高管变动等内容,在保障公司制度运行高效有序的同时,切实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依法履职。

(三)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自2024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始终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视为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各类议案审议过程中,本人在充分研判材料、掌握背景信息的基础上,保持审慎立场,依法独立行使表决权。针对再融资安排、股权激励预留授予、重大会计事项以及定期报告披露等议题,着重关注其合法性、合理性及信息透明度,确保相关决策兼顾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本人坚持在制度框架内对董事会进行有效的监督,推动公司持续强化对外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切实筑牢投资者信心基础。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积极贯彻独立董事履职的制度安排,结合履责需求,多次通过现场出席会议、调研分子公司、实地查看重点项目等方式,全面掌握公司业务运行和战略执行进度。借助参会与调研过程,深入了解各项经营指标、财务数据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增强履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此过程中,公司管理层与相关部门为我提供了必要的资料支持和工作协助,对提出的调研请求予以落实,为独立董事职责的履行提供了良好保障。

(五)与内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高度重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及内部控制建设,通过参与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与财务人员交流等方式,多角度了解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围绕内控体系完善、关键会计处理事项等内容,与相关方深入交流,并结合监管导向与行业案例提出建议。本人认为,该类沟通有助于推动公司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模式,提升财务信息质量。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4年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2024年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2024年没有单独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内部治理的规范性。从独立董事履职角度出发,我重点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等重要文件。上述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战略执行等方面的情况,披露质量整体较高,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上述报告审议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表决过程严谨规范。各项报告均经董事会依法审议通过,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均出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三)公司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从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能力等多维度出发认真审议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及《关于拟聘任总裁的议案》等议案。在审议中,本人仔细审阅候选人的履历信息、资格证书与工作经历,关注其是否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胜任力以及与公司发展战略的适配性。经综合判断,所提名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及深交所的监管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审议事项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以来,持续关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在审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证券审计从业资格、历史服务记录及审计独立性相关资料后。本人认为,该机构具备承接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任务的能力。本人支持公司聘任该机构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提供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本人担任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始终秉持客观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围绕高管任免、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信息披露管理等事项进行持续关注与意见发表;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审议并客观、公正的发表了意见,提升了公司治理效能与决策科学性。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要求勤勉、忠实、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自身学习,将自身能源行业经验与公司发展战略相结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治理水平提升持续贡献力量。

(本页无正文,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武建东)》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武 建 东

2025年4月2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