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300074)_公司公告_华平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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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9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17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8日14:30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6月2日以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文辉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吕文辉、涂三明、李惠、吴彪、李春枚、鞠保平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达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吕文辉、涂三明、李惠、吴彪、李春枚、鞠保平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至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相关事项;

5、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本激励计划各行权期内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以及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注销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注销手续;

6、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

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的其他事项,但有关规定明确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9、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之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吕文辉、涂三明、李惠、吴彪、李春枚、鞠保平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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