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079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作出修订,具体如下:
一、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
修订前: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9.42%。其中,首次授予4,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7.5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授予1,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8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修订后: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77%。其中,首次授予1,6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0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授予4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二、拟授予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数量 (万份) | 占授予总量 的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1 | 吕文辉 | 董事长、总经理 | 150.00 | 3.00% | 0.28% |
2 | 涂三明 | 副董事长 | 150.00 | 3.00% | 0.28% |
3 | 吴彪 | 董事、副总经理 | 150.00 | 3.00% | 0.28% |
4 | 鞠保平 | 董事 | 150.00 | 3.00% | 0.28% |
5 | 李春枚 | 董事 | 150.00 | 3.00% | 0.28% |
6 | 李惠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150.00 | 3.00% | 0.28% |
7 | 雷秀贤 | 财务总监 | 150.00 | 3.00% | 0.28% |
8 |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人员 (共计340人) | 2,950.00 | 59.00% | 5.56% | |
预留 | 1,000.00 | 20.00% | 1.88% |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9.42% |
序号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数量 (万份) | 占授予总量 的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吕文辉 | 董事长、总经理 | 80.00 | 4.00% | 0.15% |
2 | 涂三明 | 副董事长 | 80.00 | 4.00% | 0.15% |
3 | 吴彪 | 董事、副总经理 | 80.00 | 4.00% | 0.15% |
4 | 鞠保平 | 董事 | 80.00 | 4.00% | 0.15% |
5 | 李春枚 | 董事 | 80.00 | 4.00% | 0.15% |
6 | 李惠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80.00 | 4.00% | 0.15% |
7 | 雷秀贤 | 财务总监 | 80.00 | 4.00% | 0.15% |
8 |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人员 (共计340人) | 1,040.00 | 52.00% | 1.96% | |
预留 | 400.00 | 20.00% | 0.75%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3.77% |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四、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6个月、28个月、40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质押、抵押、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6个月、28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质押、抵押、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五、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修订前: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修订后: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业绩考核 |
第一个行权期
第一个行权期 |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且不低于2022年净利润 |
第二个行权期 |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
第三个行权期 |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 |
注: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业绩考核 |
第一个行权期 |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且不低于2022年净利润 |
第二个行权期 |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
注: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七、本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修订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假设公司于2022年11月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假设授予日公司股票价格为
3.83元/股,测算参数如下:
(一)有效期:16个月、28个月、40个月(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每期
可行权日的期限);
(二)历史波动率:25.63%、25.89%、26.09%(创业板综同期波动率);
(三)无风险利率:1.50%、2.10%、2.75%(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四)股息率:0.73%(公司所属申万行业“计算机-软件开发”年化股息率)。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根据行权安排分期摊销,预计对公司相关期间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激励总成本 (万元) | 2022年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2026年 (万元) |
4,553.97 | 207.72 | 2,492.58 | 1,310.94 | 464.37 | 78.37 |
注:1、上述预计结果并不代表本激励计划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实际授予日的情况有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股票期权数量有关。
2、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经初步预计,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期间的经营业绩有所影响;另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能够有效激发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修订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假设公司于2022年11月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假设授予日公司股票价格为
3.83元/股,测算参数如下:
(一)有效期:16个月、28个月(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每期可行权日的期限);
(二)历史波动率:25.63%、25.89%(创业板综同期波动率);
(三)无风险利率:1.50%、2.10%(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四)股息率:0.73%(公司所属申万行业“计算机-软件开发”年化股息率)。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根据行权安排分期摊销,预计对公司相关期间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激励总成本 (万元) | 2022年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1,779.17 | 86.05 | 1,032.59 | 559.94 | 100.60 |
注:1、上述预计结果并不代表本激励计划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实际授予日的情况有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股票期权数量有关。
2、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经初步预计,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期间的经营业绩有所影响;另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能够有效激发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