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300074)_公司公告_华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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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9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中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化德县公安局协商,拟针对“化德县公安局‘平安城市’二期集成建设项目”的应收账款按照“50%资产+50%资金”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化德县公安局提供50%资产即600万元的乌兰察布市内的不动产房源清单,供公司从中优选认购,资产价格以化德县债务化解中心第三方评估价格作为抵顶价格计算,最终以资产认购协议为准,实行长退短补,“50%资产”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交接工作,剩余“50%资金”扣除工程总额5%的质保金后在2022年9月底之前完成支付,5%质保金于2023年9月2日前支付。

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

公司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处理,以减少不良债权损失为目的,符合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公司债权债务重组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海福安 任 灏 徐国亮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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