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061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解决应收账款的债务问题,正在持续推进债权债务重组工作。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债务重组概述
1、债务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8月与化德县公安局就“化德县公安局‘平安城市’二期集成建设项目”签订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4,971,290.00元,项目已于当年12月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公司于2017年3月与化德县公安局就“化德县公安局平安城市二期集成建设项目”签订增补合同,合同金额为1,483,950.00元。项目金额总计为16,455,240.00元,审计结算金额为16,497,665.00元。截至2022年 6月30日,该项目累计回款4,500,000.00元,应收账款尚余11,997,665.00元,已到期10,471,290.00元、未到期1,526,375.00元。
公司基于与客户多年良好的合作基础以及未来长期持续的合作,同时考虑客户资金状况和公司的资金压力,双方本着公平公正、持续合作的原则,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防范经营风险,落实双方往来款项的债务偿付问题,经双方充分沟通,达成此次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本次交易相关净利润指标已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7.1.12条有关规定可免于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因此本次交易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债权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实施债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化德县公安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化德县公安局不存在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债务重组方案及内容
经协商,双方同意按照“50%资产+50%资金”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化德县公安局提供50%资产即600万元的乌兰察布市内的不动产房源清单,供公司从中优选认购,资产价格以化德县债务化解中心第三方评估价格作为抵顶价格计算,最终以资产认购协议为准,实行长退短补。“50%资产”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交接工作,剩余“50%资金”扣除工程总额5%的质保金后在2022年9月底之前完成支付,5%质保金于2023年9月2日前支付。公司委托深圳亿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化债房产进行评估,深圳亿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价格为6,011,343元,化德县债务化解中心第三方评估的价格为6,230,267.54元,双方按照协议要求,最终金额为6,230,267.54元。
四、本次债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如本次债务重组顺利进行,预计将对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影响金额为5,920,135.66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为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的转回及相关费用。
公司与化德县公安局的本次债务重组事项仍需各方根据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能完成,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化德县公安局“平安城市”二期集成建设项目债务化解协议书》及《补充说明》;
4、《关于化德县公安局“平安城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5、《深亿通估报字(2022)第2026号——内蒙古7套房地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