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300071)_公司公告_福石控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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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7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13:3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9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4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三级全资子公司上海迪思市场策划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迪思”)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迪思互动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拟为上海迪思在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宁支行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审议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拟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进行更名及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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