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是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的独立董事。自上任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 、专业背景等情况
刘泽民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会计学)硕士和管理学博士、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西瑞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结算部总经理、总会计师,厦门证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光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拥有专利1项,主持国家火炬计划项目1项,省级重大产业化项目、省级社科课题各1项,参编教材2部,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文多篇。2010年10月起担任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专任教师至2024年4月退休。兼任江西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仔细阅读会议相关文件,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 出席 次数 |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 委托 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刘泽民 | 4 | 4 | 1 | 0 | 0 | 否 | 1 |
(二) 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监督和核查职责,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议。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等相关议案。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并参加了3次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定期报告、聘请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作为该委员会成员均亲自出席,分别对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对公司经营层进行年度考评考核事项进行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委员姓名 | 参加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备注 |
审计委员会 | 刘泽民 | 3 | 2024年 04月26日 | 事前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内控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 同意将三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本人 出席 |
2024年 08月26日 | 事前审议2024年半年报以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议案 | 同意将2024年半年报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本人 出席 |
2024年10月22日 | 事前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同意将2024年第三季报提交董事会审议 | 本人 出席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刘泽民 | 2 | 2024年04月10日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 |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一致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从每人每年人民币7.2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9.6万元。 | 本人 出席 |
2024年12月31日 | 对公司经营层进行年度考评考核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并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公司高层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客观评价、评估。 | 本人出席 |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关注公司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作出判断。报告期内,主持并参加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等事项。通过现场调研,对公司的内控制度、日常经营决策及重大投资事项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意见,并切实监督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在履行职责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通过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充分沟通交流。报告期内,本人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 、2024年9月6日两次参加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平台举行的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书面答复。
(五) 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 内容等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履职,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时,还通过视频会议 、电话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董秘带队,组织全体独立董事、证券事务代表等前往赣州、温岭等地分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了解他们的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六) 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业务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对于重大事项也及时向本人进行了通报,并提交相关文件,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为本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此外,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上市公司运作新的法律环境,报告期内,本人还积极参加了由监管部门、深交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学习班多场,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和专业保障。
三、总体评价和展望
2024年,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保持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本人的经验和专长, 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 泽 民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