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光标(300058)_公司公告_蓝色光标: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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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标: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为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审慎合理,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认为报告期内,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生任何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质资金占用事项,不存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受损情形。

三、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

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有效的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事项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同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同意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津贴属于行业正常水平,符合公司业务现状,同意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属于行业正常水平,符合公司业务现状,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十、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部分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通过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相关银行授信、贷款、购买理财产品、风险投资等事项有助于公司改善加强决策效率,有助于公司强化决策进度。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风险管控体系,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现金流量的情况下,有效规划管理全年授信、贷款额度同时,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并且通过授权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事项决策进度,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授权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本次授权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理财额度授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授权事项。

十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额度授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能有效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且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风险管控体系。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风险投资额度授权事项。

十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接受劳务、采购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公司发展,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25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90.05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志攀 闫梅 赵国栋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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