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300056)_公司公告_中创环保:关于本次交易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公告

时间:

中创环保:关于本次交易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1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秦皇岛铧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源实业”)出售北京中创惠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惠丰”)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再持有中创惠丰的股权,中创惠丰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及本次交易涉及的各方就本次交易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与交易对方铧源实业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已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公司严格要求参与本次交易的决策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做好重组信息保密工作,禁止向无关人员泄露重组信息。

3、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写、递交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4、为保证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不被泄露,公司与交易对方、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各方参与人员均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规定。

5、公司多次督导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综上,在本次交易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相关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避免内幕信息泄露,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