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2-159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环保”)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顺惠”)的外部融资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公告编号:2022-063、2022-064、2022-091)。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苏州顺惠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展开融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50万元的担保,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苏州顺惠的担保额度统计如下表所示: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中创环保 | 苏州顺惠 | 48.8% | 104.92% | 1,000 | 6,750 | 13.56% | 否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608270199R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4、法定代表人:孟令圣
5、注册资本: 1,101.5625万美元
6、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8日
7、营业期限自:1993年12月28日至2043年12月27日
8、住所: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区
9、经营范围:可再生有色金属的整理、加工及其制品和发动机火芯塞的生产;处置、利用环氧树脂粉末[HW13(265-101-13、900-451-13)],表面处理废物(HW17)(包括表面处理及其金属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含重金属的槽渣、污泥等),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含氰镀金废液[HW33(336-104-33、900-028-33、900-029-33)],含铜镍的无氰电镀废液(HW17),处理废电路板及边角料[HW49(900-045-49)](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复合材料标准砖、多孔砖和砌块及混凝土多孔砖、空心砖的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本公司生产的同类商品及银、铟、铂、钯、铑、钌、铱、钴等贵金属和有色金属、纸浆、金属制品、橡胶制品、燃料油(不含危险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架构图:
(持股100%)
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厦门琛昊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琛昊科技有限公司
刘时杰
刘时杰 | 胡科东 |
上海群生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上海群生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 48.8%)
(持股 48.8%) | (持股32%) | (持股7.3333%) | (持股10.4896%) | (持股1.3771%) |
苏州中创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中创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主要财务情况指标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未经审计) | (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87,983,288.28 | 156,293,445.55 |
负债总额 | 197,240,604.53 | 157,940,507.36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197,210,123.49 | 157,910,026.32 |
净资产 | -9,257,316.25 | -1,647,061.81 |
营业收入 | 6,475,695.77 | 26,406,352.79 |
利润总额 | -16,477,155.72 | -26,370,727.69 |
净利润 | -15,110,254.44 | -26,370,727.69 |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 33,891,277.72 | -19,640,498.06 |
12、经查,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苏州顺惠融资提供担保。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保证人: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债权之最高余额:6,750万元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
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苏州顺惠与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环保”)签署《反担保协议》,对公司向其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被担保债权:中创环保就《保证合同》约定之授信/借款本息向贷款方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苏州顺惠的债权。
担保形式:苏州顺惠以其全部财产就被担保债权的清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中创环保为履行《保证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金、遭受的任何损失。
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保证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和责任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两年后止。
(二)苏州顺惠股东上海群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群生”)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为公司前述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被担保债权:中创环保就《保证合同》约定之授信/借款本息向贷款方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苏州顺惠的债权。
担保形式:上海群生以其全部财产就被担保债权的清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中创环保为履行《保证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金、遭受的任何损失。
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保证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和责任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两年后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416.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22.9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向苏州顺惠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是公司作为股东正常履行职责,促进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举措,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时苏州顺惠及其股东上海群生为公司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反担保协议》--苏州顺惠
3、《反担保协议》--上海群生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