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徐秀丽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副董事长兼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徐秀丽女士。
2、本次增持实施前,徐秀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前的12个月内,徐秀丽女士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前的6个月内,徐秀丽女士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情况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
2、本次增持股份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4、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姓名 | 职务 | 增持前 |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数量(股) |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成交均价(元/股) | 增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徐秀丽 | 副董事长 | 0 | 0 | 74,100 | 6.75 | 74,100 | 0.02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自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4、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条件下,徐秀丽女士不排除未来在合适的情况下继续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