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300056)_公司公告_中创环保: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1993年12月28日

中创环保: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6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2-108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环保”)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顺惠”)的外部融资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公告编号:2022-063、2022-064、2022-091)。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苏州顺惠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展开融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苏州顺惠股东上海群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群生”)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其全部财产就被担保债权的清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苏州顺惠的担保额度统计如下表所示: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中创环保苏州顺惠48.8%104.04%01,0002.0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608270199R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4、法定代表人:孟令圣

5、注册资本: 1,101.5625万美元

6、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8日

7、营业期限自:1993年12月28日至2043年12月27日

8、住所: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区

9、经营范围:可再生有色金属的整理、加工及其制品和发动机火芯塞的生产;处置、利用环氧树脂粉末[HW13(265-101-13、900-451-13)],表面处理废物(HW17)(包括表面处理及其金属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含重金属的槽渣、污泥等),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含氰镀金废液[HW33(336-104-33、900-028-33、900-029-33)],含铜镍的无氰电镀废液(HW17),处理废电路板及边角料[HW49(900-045-49)](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复合材料标准砖、多孔砖和砌块及混凝土多孔砖、空心砖的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本公司生产的同类商品及银、铟、铂、钯、铑、钌、铱、钴等贵金属和有色金属、纸浆、金属制品、橡胶制品、燃料油(不含危险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10、股权架构图:

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厦门琛昊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琛昊科技有限公司刘时杰

刘时杰胡科东

上海群生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

上海群生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 48.8%)

(持股 48.8%)(持股32%)(持股7.3333%)(持股10.4896%)(持股1.3771%)

厦门中创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

11、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主要财务情况指标2022年3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142,404,781.63156,293,445.55
负债总额148,152,547.29157,940,507.3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5,000,000.006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148,152,547.29157,910,026.32
净资产-5,747,765.66-1,647,061.81
营业收入5,309,734.5126,406,352.79
利润总额-5,467,605.13-26,370,727.69
净利润-4,100,703.85-26,370,727.69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3,692,567.79-19,640,498.06

12、经查,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苏州顺惠授信提供担保。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保证人: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1,000万元

保证范围:1、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2、本合同担保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

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的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苏州顺惠股东上海群生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被担保债权:厦门中创就《保证合同》约定之授信/借款本息向贷款方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债权。

担保形式:上海群生以其全部财产就被担保债权的清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厦门中创为履行《保证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金、遭受的任何损失。

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保证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和责任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三年后止。如果《保证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分期履行,则对于任何一期的义务和责任,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义务和责任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三年后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608.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21.3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向苏州顺惠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是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正常履行职责,促进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

举措,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持有苏州顺惠48.8%股权,苏州顺惠股东上海群生就公司的担保义务提供反担保,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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