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300040)_公司公告_九洲集团: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

九洲集团: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12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监事会决议内容
12024.1.11八届九次审议通过《关于向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泰来九洲广惠公共事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4.2.27八届十次审议通过《关于为定边蓝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2024.4.3八届十一次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增资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42024.4.18八届十二次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标准及考核方
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2024.4.27八届十三次审议通过《2024年一季度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4.6.12八届十四次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72024.8.7八届十五次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2024.8.28八届十六次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2024.9.27八届十七次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2024.10.26八届十八次审议通过《第三季度报告》
112024.11.12八届十九次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泰来县九洲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泰来县九洲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122024.12.12八届二十次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并对公司报告期财务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的对外投资行为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对外投资决策的作出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的抵押及担保符合公司整理利益,公司已制定了相关制度,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所有抵押及担保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三、2025年监事会的工作重点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并以维护股东权益为最高目标,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股东和董事会的工作,并将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结合起来。通过程序监督,对重大决策等事项是否符合公司章程、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议事规则等进行监督;通过实体监督,从公司高层决策开始,将监督寓于决策过程和执行过程,使之与经营管理的过程相适应、相衔接,注重监督与服务并重,认真全面履行监事会职责。

上述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