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知退(300038)_公司公告_数知3: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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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8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郑甲兔、赵俊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第五届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发展战略研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我们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任期内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们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2次董事会,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我们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独立意见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2年度我们任期内的公司董事会各项独立意见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2022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我们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 在2022年8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二) 在2022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前发表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除前述意见之外,报告期内我们未对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我们在任期内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第五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2年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需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的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我们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郑甲兔、赵俊山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第四届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发展战略研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五、 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任期内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6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独立意见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2年度本人任期内的公司董事会各项独立意见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

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六、 2022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在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前发表了关于续聘会计师的事前认可意见,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2.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3.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6.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8.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9.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0. 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11.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在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 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 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独立意见

除前述意见之外,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七、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第四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八、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 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主持战略委员会相关日常工作。定期听取经营管理层关于公司发展规划以及重大投资方案的报告,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发展形势以及经营规划战略的汇报,同时对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和建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则制度,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对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注进行了审核,了解、做好年报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对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管理及岗位职责绩效考核进展等的情况汇报,提出了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九、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2年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需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的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李焰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朱莲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第四届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发展战略研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十、 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任期内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6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独立意见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故对2022年度本人任期内的公司董事会各项独立意见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十一、 2022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 在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前发表了关于续聘会计师的事前认可意见,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3.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14.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5.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16.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7.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18.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19.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 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21.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 在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4. 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5. 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6.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独立意见

除前述意见之外,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十二、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第四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

查;并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十三、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遵守《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则制度,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对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注进行了审核,了解、做好年报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对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 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相关日常工作。定期听取经营管理层关于公司发展规划以及重大投资方案的报告,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发展形势以及经营规划战略的汇报,同时对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和建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管理及岗位职责绩效考核进展等的情况汇报,提出了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十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 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2年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

2.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需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的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朱莲美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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