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电气”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审议批准情况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证券投资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绝对金额未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实施。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证券投资金额在公司总经理审议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总经理审议通过。
(二)衍生品交易审议批准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科星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且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
(一)证券投资
本报告期,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基金 | T07814 | 朗润利方卓远灵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49,5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75,206,568.54 | -23,502,052.67 | -97,795,484.13 | 0.00 | 0.00 | -23,502,052.67 | 51,704,515.8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境内外股票 | 601005 | 重庆钢铁 | 4,753,683.00 | 公允价值计量 | 3,003,463.30 | 108,038.30 | -1,642,181.40 | 0.00 | 0.00 | 108,038.30 | 3,111,501.6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应收账款抵偿 |
境内外股票 | 600117 | 西宁特钢 | 483,438.12 | 公允价值计量 | 551,318.13 | -178,805.88 | -110,925.87 | 0.00 | 0.00 | -178,805.88 | 372,512.2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应收账款抵偿 |
合计 | 154,737,121.12 | -- | 78,761,349.97 | -23,572,820.25 | -99,548,591.40 | 0.00 | 0.00 | -23,572,820.25 | 55,188,529.72 | -- | -- |
(二)衍生品交易
本报告期,公司衍生品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掉期业务 | 0 | 0 | 59.85 | 0 | 30,258.51 | 28,820.57 | 1,437.94 | 0.31% |
期权业务 | 0 | 0 | 0.48 | 0 | 0 | 0 | 0 | 0.00% |
合计 | 0 | 0 | 60.33 | 0 | 30,258.51 | 28,820.57 | 1,437.94 | 0.31%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掉期业务实际损益为59.85万元,期权业务实际损益为0.48万元。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通过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提高了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了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避免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公司对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相关内部决策程序、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权限、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等,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能够有效防范相关业务风险。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述制度相关规定开展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与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瑞超 杨逸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