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42证券简称:宝德5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告编号:2025-018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中心E座18F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凌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6,231,8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87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8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公司聘请的法律服务顾问北京妙达律师事务所刘翠娥律师、张帅律师列席并见证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65,051,48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9%;反对股数1,180,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65,051,48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9%;反对股数1,180,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424.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66%;实现利润总额-615.9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2.05%;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5.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5.48%;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
208.8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6.4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65,051,48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9%;反对股数1,180,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四)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5.7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3,273.91万元。由于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为负,考虑到公司的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65,051,48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9%;反对股数1,180,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五)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议案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97,206.53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议本
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65,051,48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9%;反对股数1,180,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六)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65,051,48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9%;反对股数1,180,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732,739,130.37元;公司的未弥补亏损金额为-732,739,130.37元,公司股本总额为316,106,77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65,051,48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9%;反对股数1,180,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妙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翠娥、张帅
(三)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妙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