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6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通讯表决的监事为:李晓筠)。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筠女士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