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宝科技(300019)_公司公告_硅宝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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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宝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7

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4:00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有治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28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1,962,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6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7,106,7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12名,代表股份4,855,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股份27,677,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7、网络投票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

7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8、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逐项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股东类别代表股份 (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有表决权股东201,962,248201,664,84899.85%285,1000.14%12,3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27,677,40227,380,00298.93%285,1001.03%12,3000.0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0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类别代表股份 (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有表决权股东201,962,248201,655,04899.85%284,1000.14%23,1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27,677,40227,370,20298.89%284,1001.03%23,1000.0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0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类别代表股份 (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有表决权股东201,962,248201,655,44899.85%284,1000.14%22,7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27,677,40227,370,60298.89%284,1001.03%22,7000.0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有治先生、郭斌女士、赵科星女士、刘琦女士、王佳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王有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0,022,34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691,6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1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王有治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郭斌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7,524,13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658,39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0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郭斌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赵科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427,81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17,3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9%。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赵科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刘琦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427,83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17,35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9%。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刘琦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王佳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4,257,92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0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251,12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7.69%。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王佳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进先生、王翊民先生、易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王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00,957,18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672,34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7%。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王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王翊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00,927,1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642,35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6%。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王翊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易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00,924,1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639,35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5%。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易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苏绍魁律师、宁雪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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