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宝科技(300019)_公司公告_硅宝科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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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07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有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公示期七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6日)。现公示期已届满,王有强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05月07日

附件: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王有强,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新华商EMBA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清华经管学院-资本市场学院“上市公司领军人才”。2017年5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2年6月兼任全资子公司成都拓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月至今兼任全资子公司成都硅宝防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1月至今兼任全资子公司成都硅宝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王有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0,000股,除与公司董事王有治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董事郭斌为叔嫂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王有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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