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股份(300018)_公司公告_中元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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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5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9:30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董事会办公室于2025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志兵先生、监事张文哲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伟兵先生、副总裁熊金梅女士、总工程师郑君林先生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杨德先先生、姜东升先生、监事尹力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尹健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内容见年报第三节、第四节。

本议案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此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0,413,354.9元,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为 99,714,904.8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弥补亏损后,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971,490.4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6,115,192.5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34,398,007.12元。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0,831,5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在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四、《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

《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五、《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六、《关于审议<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此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七、《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此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413,480.6051,989.88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144,254.43-2,038,547.57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889,534.03-6,015,684.46
合计-2,668,201.00-8,002,242.15

(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659,177.63-983,693.26
合计-659,177.63-983,693.26

(3) 坏账核销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8,575,934.36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账款4,142.50
合计8,580,076.86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常州市中医医院往来款3,159,132.00合同已和解调整,无收回可能性审批
新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往来款1,961,000.00账龄过长,合同已和解调整,无收回可能性审批
常州市商务局往来款1,729,099.00账龄过长,合同已和解调整,无收回可能性审批
江苏水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1,040,000.00债务人注销审批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往来款309,800.00账龄过长,合同已和解调整,无收回可能性审批
合计8,199,031.00

本着谨慎性原则,经核查,公司因部分应收款项账龄过长,合同已和解调整,债务人注销等原因,已无收回的可能性,故对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将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1,904,999.06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准备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此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九、《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此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十一、《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及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十二、《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并办理公司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此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安排,公司拟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及贴现、保函等信贷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签署授信协议之日起一年。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十三、《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决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十四、《关于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的议案》此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提请董事会发出通知,并定于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提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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