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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是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4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12名,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先生,在全国设立有26家分所,共有注册会计师55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人。
上会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6.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04亿元。2024年度上会为7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这些上市公司主要涉及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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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4年度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在本期消除的情况、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上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上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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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进行跟踪、核查与监督,并提出相关建议。审计委员会采取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负责人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进展、审计阶段性结果等问题进行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汇报,并提出相关建议。
(三)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