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将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1、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
2、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内部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及职务领取基本薪酬,年末根据其履职情况和年度实际业绩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00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及职务领取基本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第2页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交通、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