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审 核 报 告 |
大信专审字[2023]第1-03898号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邮编100083 |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 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 ||||
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1]第1-03898号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 月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12月31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3)第1-0357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及附注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以下简称“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邮编100083 |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 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 ||||
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2年度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影响,本审核报告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审核报告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立新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园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2022年8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16号)。经查明,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存在违法事实: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针对前述事项及时进行相关整改,结合公司的自查情况,现将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2021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2021-2-007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2022年8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16号)。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泰州市金海运船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海运”)通过虚构相关游乐设施贸易业务,虚增金海运2017年营业收入6,144.3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197.89万元,导致天海防务2017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3,946.44万元,占天海防务2017年年报利润总额(21,728.41万元)的18.1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针对前述事项及时进行相关整改,结合公司的自查情况,对公司2017-2021年度及2022年中期财务报表的差错事项进行更正。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明细: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资本公积 | 1,162,589,091.58 | 39,464,387.31 | 1,202,053,478.89 |
未分配利润 | 482,188,327.38 | -39,464,387.31 | 442,723,940.07 |
合并利润表影响明细:
项目 | 2017年度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营业收入 | 1,483,928,878.18 | -61,443,247.86 | 1,422,485,630.32 |
营业成本 | 1,089,348,436.15 | -21,978,860.55 | 1,067,369,575.60 |
净利润 | 177,237,782.69 | -39,464,387.31 | 137,773,395.38 |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 164,139,051.09 | -39,464,387.31 | 124,674,663.78 |
基本每股收益 | 0.1710 | -0.0411 | 0.1299 |
稀释每股收益 | 0.1710 | -0.0411 | 0.1299 |
(二)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资本公积 | 1,162,589,091.58 | 39,464,387.31 | 1,202,053,478.89 |
未分配利润 | -1,413,503,451.18 | -39,464,387.31 | -1,452,967,838.49 |
(三)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资本公积 | 1,162,589,091.58 | 39,464,387.31 | 1,202,053,478.89 |
未分配利润 | -1,779,934,262.03 | -39,464,387.31 | -1,819,398,649.34 |
(四)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资本公积 | 1,610,196,018.94 | 39,464,387.31 | 1,649,660,406.25 |
未分配利润 | -1,754,376,755.20 | -39,464,387.31 | -1,793,841,142.51 |
(五)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资本公积 | 1,607,865,982.20 | 39,464,387.31 | 1,647,330,369.51 |
未分配利润 | -1,728,405,978.87 | -39,464,387.31 | -1,767,870,366.18 |
(六)对2022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资本公积 | 1,607,865,982.20 | 39,464,387.31 | 1,647,330,369.51 |
未分配利润 | -1,722,695,279.98 | -39,464,387.31 | -1,762,159,667.29 |
(七)对2022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资本公积 | 1,607,865,982.20 | 39,464,387.31 | 1,647,330,369.51 |
未分配利润 | -1,688,395,245.91 | -39,464,387.31 | -1,727,859,633.22 |
(八)对2022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资本公积 | 1,607,865,982.20 | 39,464,387.31 | 1,647,330,369.51 |
未分配利润 | -1,646,916,207.54 | -39,464,387.31 | -1,686,380,594.85 |
三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上述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差错更正将未分配利润转入资本公积,系基于权益性交易处理的结果。该事项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再做相应处理。
2、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7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2022年中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3、本次追溯调整仅对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16号)所认定的相关事项进行差错更正。对金海运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再做相应处理。
4、本次追溯调整是因金海运原股东李露等人虚构业务所致,2022年9月,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李露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李露被刑事立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说明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