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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7-2021年度及2022年中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2、本次追溯调整仅对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16号)所认定的相关事项进行差错更正,对金海运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待经专项审计后,再进行处理。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决定对公司2017-2021年度及2022年中期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2021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2021-2-007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2022年8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16号)。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泰州市金海运船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海运”)通过虚构相关游乐设施贸易业务,虚增金海运2017年营业收入6,144.3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197.89万元,导致天海防务2017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3,946.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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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天海防务2017年年报利润总额(21,728.41万元)的18.1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针对前述事项及时进行相关整改,结合公司的自查情况,对公司2017-2021年度及2022年中期财务报表的差错事项进行更正。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明细: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资本公积 | 1,162,589,091.58 | 39,464,387.31 | 1,202,053,478.89 |
未分配利润 | 482,188,327.38 | -39,464,387.31 | 442,723,940.07 |
2、合并利润表影响明细:
项目 | 2017年度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营业收入 | 1,483,928,878.18 | -61,443,247.86 | 1,422,485,630.32 |
营业成本 | 1,089,348,436.15 | -21,978,860.55 | 1,067,369,575.60 |
净利润 | 177,237,782.69 | -39,464,387.31 | 137,773,395.38 |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 164,139,051.09 | -39,464,387.31 | 124,674,663.78 |
基本每股收益 | 0.1710 | -0.0411 | 0.1299 |
稀释每股收益 | 0.1710 | -0.0411 | 0.1299 |
(二)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资本公积 | 1,162,589,091.58 | 39,464,387.31 | 1,202,053,478.89 |
未分配利润 | -1,413,503,451.18 | -39,464,387.31 | -1,452,967,838.49 |
(三)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资本公积 | 1,162,589,091.58 | 39,464,387.31 | 1,202,053,478.89 |
未分配利润 | -1,779,934,262.03 | -39,464,387.31 | -1,819,398,64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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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资本公积 | 1,610,196,018.94 | 39,464,387.31 | 1,649,660,406.25 |
未分配利润 | -1,754,376,755.20 | -39,464,387.31 | -1,793,841,142.51 |
(五)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资本公积 | 1,607,865,982.20 | 39,464,387.31 | 1,647,330,369.51 |
未分配利润 | -1,728,405,978.87 | -39,464,387.31 | -1,767,870,366.18 |
(六)对2022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资本公积 | 1,607,865,982.20 | 39,464,387.31 | 1,647,330,369.51 |
未分配利润 | -1,722,695,279.98 | -39,464,387.31 | -1,762,159,667.29 |
(七)对2022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资本公积 | 1,607,865,982.20 | 39,464,387.31 | 1,647,330,369.51 |
未分配利润 | -1,688,395,245.91 | -39,464,387.31 | -1,727,859,633.22 |
(八)对2022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
资本公积 | 1,607,865,982.20 | 39,464,387.31 | 1,647,330,369.51 |
未分配利润 | -1,646,916,207.54 | -39,464,387.31 | -1,686,380,594.85 |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7-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038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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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1、本次差错更正将未分配利润转入资本公积,系基于权益性交易处理的结果。该事项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再做相应处理。
2、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7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2022年中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3、本次追溯调整仅对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16号)所认定的相关事项进行差错更正。对金海运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再做相应处理。
4、本次追溯调整是因金海运原股东李露等人虚构业务所致,2022年9月,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李露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李露被刑事立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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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1]第1-03898号《关于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