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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转让部分质押股份过户完成
暨股份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质押证券处置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8),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刘楠先生的通知,称其质押的公司7,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4%)已经转让给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信托”),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转让主要用于偿还股票质押融资债务。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2月24日,持股5%以上股东刘楠先生与万向信托签署了《质押证券处置协议》,将其质押的公司7,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4%)以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的方式转让给万向信托,处置价格为4.40元/股,质押股票处置过户的金额全部用于偿还其股票质押融资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质押证券处置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质押证券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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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处置过户前 | 本次处置过户后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刘楠 | 合计持有股份 | 144,196,453股 | 8.34% | 69,196,453股 | 4.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4,196,453股 | 8.34% | 69,196,453股 | 4.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万向信托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 | 75,000,000股 | 4.3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75,000,000股 | 4.3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本次持股变动超过1%的情况
刘楠先生本次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刘楠 | ||||
住所 | 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 518 号 10 幢 8 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2月27日 | ||||
股票简称 | 天海防务 | 股票代码 | 300008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7,500 | 4.34 | |||
合计 | 7,500 | 4.34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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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质押证券处置过户)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5,861.1728 | 9.18 | 8,361.1728 | 4.8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861.1728 | 9.18 | 8,361.1728 | 4.84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四、其他说明
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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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