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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公告日,大津重工、新扬子造船及天虹船舶已收到德国Vogeman支付的第4份合同的第一期款项,第4份合同已生效。
2、合同履约时限:至2024年10月16日,加优惠期30天。
3、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实施过程较为复杂,存在原材料和设备价格不稳定的风险,同时也存在汇率浮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2022年3月16日,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或“卖方”)与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扬子造船”)、江苏天虹船舶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虹船舶”)作为联合卖方与德国H. Vogemann Reederei Services GmbH & Co. KG(以下简称“Vogeman”或“买方”)签订4艘《40000DWT散货船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单船价格为2,930万美元,4艘船总价为11,72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4,651.71万元。
上述合同生效条件为:1)双方签订合同、规格书、总图、厂商表;2)卖方开具还款保函;3)买方支付第一期合同款。如果上述生效条件不能在2022年5月16日之前实现,除非双方另有新约定,该合同将无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2022年5月,大津重工、新扬子造船及天虹船舶与德国Vogemann签订了四份《补充协议一(TK1045-1048)》,将合同生效期限延至2022年6月16日。截止2022年6月6日,大津重工、新扬子造船及天虹船舶已开具符合买方要求的银行还款保函,并且已收到3份合同的第一期款项,4份合同已生效3份;尚有1份合同的第一期款项未收到,第4份合同尚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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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二、合同进展情况
截至公告日,大津重工、新扬子造船及天虹船舶已收到德国Vogeman支付的第4份合同的第一期款项,第4份合同已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大津重工、新扬子造船及天虹船舶与Vogemann签订的合同总额为11,72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4,651.7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42.59%,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2.51%。根据项目进度,预计将对公司2022年至2024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四、风险提示
大津重工、新扬子造船及天虹船舶与Vogemann签订的4份《40000DWT散货船建造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实施过程较为复杂,存在原材料和设备价格不稳定的风险,同时也存在汇率浮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银行凭证。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