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300008)_公司公告_天海防务:(2022-039)关于应收款项收回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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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2022-039)关于应收款项收回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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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款项收回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回收的关于项目DJHC 8008、DJHC 8009的应收账款,是于2017年底根据转售合同确认收入形成11,600万美元应收账款。后期随着两个项目的租金回收,逐步减少应收款项。截至2022年3月31日,上述应收账款共计收回3,817万美元,还有7,783万美元未收回。根据2022年3月31日商定的《结算协议》,截至本公告日,上述7,783万美元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

一、应收账款形成的背景

2017年11月22日,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海防务”)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佳船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佳船进出口”)和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作为联合卖方(以下简称“卖方”)与H&C MARINEENGINEERING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H&C (SINGAPORE)”或“买方”或“船东”)签订了《Purchase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of Self-Elevating Liftboat(Hull No.:

DJHC8008)》和《Purchase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of Self-Elevating Liftboat(Hull No.:

DJHC8009)》(以下简称“转售合同”),合同总金额各为5,800万美元,共计11,600万美元。(详见公告2017-119、2017-123) 据此,公司于2017年底根据转售合同确认收入,形成11,600万美元应收账款。

2018年2月8日,公司接到H&C(SINGAPORE)通知,H&C(SINGAPORE)与OVERSEAS MARINELOGISTICS LLC(以下简称“OML”或“承租人”)于2018年2月5日在中国香港签订了关于AOS INTERVENTION I(DJHC8008)船的租售合同。(详见公告2018-008)

2018年4月6日,公司接到H&C(SINGAPORE)通知,OML INTERVENTION I(DJHC8008,IMO编号:9787326)船已于2018年3月31日凌晨到达阿联酋阿布扎比指定海域,并在2018年4月4日,H&C(SINGAPORE)与OML举行了交接船签字仪式,签订了相关交接船文件,O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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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VENTION I(DJHC8008,IMO编号:9787326)起租日期为 2018年4月9日。(详见公告2018-022)

2018年6月7日,公司接到H&C(SINGAPORE)通知,H&C(SINGAPORE)与OML签订了关于OMLINTERVENTION II(船体号:DJHC8009)船的《租船合同》、《补充协议》及《交接协议》,OMLINTERVENTION II(DJHC8009,IMO编号9787338)船已于2018年6月7日到达上海海域并顺利办理完成交接船手续,起租日期为 2018年8月1日。(详见公告2018-054)因此,H&C (SINGAPORE)自DJHC 8008、DJHC 8009起租日起,每个月以收取的租赁款,来归还公司对应的应收账款。具体回款情况,请参见本公告内容“三、两艘船的应收款项回收情况”。

二、应收款项进展情况

2022年2月8日,公司向H&C (SINGAPORE)发出关于2022年1月份回款的相关问询。H&C(SINGAPORE)回复称承租方OML已提出结束DJHC8008 和DJHC8009 两船的租约,并提前收购两船的意向。H&C (SINGAPORE)计划在与OML 交易完成后,尽快与公司结算两船剩余款项。

2022年3月31日,公司收到H&C (SINGAPORE)通知,因OML在筹集资金方面出现延迟,该交易预估将于 6 月底前完成。H&C (SINGAPORE)已垫付两船2022年1月和2月租金,并将继续按月垫付两船租金至交易完成之月。同日,公司与H&C (SINGAPORE)通过邮件商定了《结算协议》。

2022年4月19日,H&C (SINGAPORE)根据3月31日的邮件、《202203310822-DJHC8008和DJHC8009租约相关事宜进展通报》及《结算协议》,向公司支付了第一笔款项4,000万美元,该款项已于当日实际到账。

2022年5月6日,H&C (SINGAPORE)又向公司支付了第二笔款项3,783万美元,该款项已于当日实际到账。

截至公告日,关于DJHC 8008、DJHC 8009的应收款项共计7,783万美元已全部回收。为了保障应收账款的安全,公司对于两船均设定了抵押权。鉴于DJHC8008、DJHC 8009船款已全部结清,公司将尽快办理解除两船的抵押权。

三、两艘船的应收款项回收情况

单位: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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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号合同金额2018-2022年3月回收租赁款情况2022年4-5月回收情况目前应收款项余额
DJHC 80085,8001,9953,805-
DJHC 80095,8001,8223,978-
总计11,6003,8177,783-

四、《结算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H&C (SINGAPORE)通过邮件协商《结算协议》工作于2022年3月31日完成,由于疫情管控等因素,《结算协议》无法盖章,但双方均认可《结算协议》约定,并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形成事实合同关系,《结算协议》生效。《结算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按照“转售合同”及后续各方约定,“H&C”在交船后,按每艘船每月 50 万美金向卖方支付船款,两艘船的尾款在“H&C”完成销售或者融资后,一次性付清。

2、按照两船“转售合同”规定,每船售价为 5800 万美元。

3、截止本结算协议签订之日,“H&C”已经支付 3817 万美元。

4、根据上述第 2、3 条,“H&C”应付两船收购价格的尾款共计为 7783 万美元(此后简称“尾款”)。

5、在本协议签订之日,“H&C”确认,其已与对方确定交易的相关事宜,并且其与“交易”对方设立的共管账户收到交易额的80%以上保证金款项,“H&C”确定其“交易”最晚于6月30日前全部完成,“H&C”在“交易”完成并收到交易款项后,向卖方支付上述第 4 条所述全部“尾款”。双方确定,“H&C”将在 4 月 25 日前将支付 4000 万美元给卖方;并将于 6月 30 日前付清所有剩余“尾款”。

6、如果上述款项两期款项不能按上述规定日期内支付,H&C 仍需要按上述第 1 条规定继续履行按月度向卖方支付两艘船的船款。如上述第一次付款按期支付后,剩余尾款未能在归定日期支付的,则 H&C 仍需要按上述第 1 条规定继续履行按月度向卖方支付一艘船的船款。

7、本协议签订后,卖方应积极配合H&C办理交易的相关前置手续及事项。完成上述第 5 条付款后,在“转售合同”及相关协议项下的所有责任义务已经完成并完全解除。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及佳船进出口应立即解除有关两船所设定的一切抵质押。

五、此事项对公司及财务报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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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DJHC8008及DJHC8009两船应收款项的收回,解决了项目遗留问题,减少了大额长期应收款项,较好的改善了公司现金流及财务状况,对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本次已收回两船全部共计7,783万美元应收账款,预计将对2022年财务报表净利润影响金额为3,500万元左右。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数据为准。

六、风险提示

DJHC8008及DJHC8009两条船舶的款项均以美元电汇支付,存在汇率浮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结算协议》以及H&C (SINGAPORE)的相关通知邮件。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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