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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1日以邮件、微信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何旭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举行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至2024年10月10日。鉴于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请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进行延长,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长何旭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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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推进中,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发行股票授权的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长何旭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0日14:45在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莘砖公路518号10号楼8楼学术交流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30日,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77)。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