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探路者”或“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收到中新天津生态城财政局发放的补助资金15,589,577.19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补助原因/项目 | 发放主体 | 收款月份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依据 | 计入会计科目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是否与公司经营有关 |
1 | 探路者天津销售分公司 | 产业扶持专项资金 | 中新天津生态城财政局 | 2020年12月 | 15,589,577.19 | 与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合作协议 | 其他 收益 | 收益 相关 | 是 | 是 |
以上政府补助系以现金方式补助,截至本公告日,已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调动各部门积极性,让政策落到实处,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上述15,589,577.19元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拟全部计入“其他收益”
科目,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税前利润总额的影响为15,589,577.19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需要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与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签署的《合作协议书》
2、收款凭证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