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300005)_公司公告_探路者: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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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我们作为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探路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且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机会和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72,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该额度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余宇莹、董嘉鹏、徐可

2020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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