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300005)_公司公告_探路者: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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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0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北京通域高精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名,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陈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

本次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补选陈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余宇莹 董嘉鹏 徐可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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