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19-014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4月12日,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及电话 等形式通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4月24 日16:30,会议在公司6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小煜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续聘2019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探路者云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优化资金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调整探路者云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其他深交所要求文件。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