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300005)_公司公告_探路者: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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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6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可)

作为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8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10次会议,均亲自出席,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被选举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参加了战略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依据《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8年4月23日,对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7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18年5月11日,对公司回购公司股份以激励员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3、2018年8月14日,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拟收购控股子公司非凡探索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9月12日,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5、2018年10月10日,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易游天下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年11月14日,对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11月30日,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审议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

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徐 可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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