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自2018年6月8日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划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募集资金应于2019年4月23日前如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划转明细如下: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金额(万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 | 110906515110802 | 5,0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玉泉路支行 | 110906515110603 | 5,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顺义支行 | 11001008700053019672 | 10,000.00 |
合计 | 20,000.00 |
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于2019年4月18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