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300005)_公司公告_探路者: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

探路者: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5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现将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30号文《关于核准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5月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向5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0,4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13,743,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56,656,6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5月16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970005号《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23,320.19万元(其中探路者云项目累计投入5,964.9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17,354.8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102,345.47万元,加上累计取得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4,800.91万元共计107,146.38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募集资金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146.38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时,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大运村支行110906515110404专用账户17.47
中国银行大运村支行323365277823专用账户431,825.48
中国银行小营支行350645001569专用账户797,941.85
北京银行光明支行20000011364000010809687专用账户1,056,806.97
建设银行天竺支行11050175510000000041专用账户58,515,979.35
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137001511010000309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7,736,520.72
南京银行北京顺义支行0513200000000003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924,690.28
合计71,463,782.12

三、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23,320.19万元(其中探路者云项目累计投入5,964.9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17,354.8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102,345.47万元,加上累计取得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4,800.91万元共计107,146.38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募集资金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146.38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一致。

1、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320.19

万元,详细情况见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尽快实施并产生效益,为股东带来最大的回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的先期投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016年8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78.15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6年8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会议同意使用不超过6亿元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2017年1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会议同意使用不超过8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80,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签约方

签约方产品名称金额起算日到期日预计年化收益率
中国银行小营支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18,0002018年1月8日2018年4月8日4.10%
南京银行北京顺义支行“珠联璧合 -季稳鑫1号”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25,0002018年1月12日2018年4月13日4.40%

北京银行光明支行

北京银行光明支行稳健系列人民币90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7,0002018年1月12日2018年4月12日4.20%
中泰证券北京苏州桥证券营业部“泰鑫宝 ”3月期4号5,0002018年5月18日2018年8月20日4.75%

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6年8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8月16日,公司已将该笔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自2018年6月8日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存于建设银行顺义支行(账户信息:11001008700053019672)、5000万元存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账户信息:110906515110802)、5000万元存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路支行(账户信息:110906515110603),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因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立项之初到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为止,历时一年之久,基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出于审慎使用的原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绿野户外旅行O2O项目、户外用品垂直电商项目、户外安全保障服务平台项目三项目。

单位:万元

终止募投项目

终止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项目余额
绿野户外旅行O2O项目19,978.600.0719,978.53
户外用品垂直电商项目18,772.000.0218,771.98
户外安全保障服务平台项目17,846.410.0517,846.36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项目,待完成新的项目或需资金支付时再行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14日

附件: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125,665.66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93.3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6,596.87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320.1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6,596.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5.0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探路者云项目51,726.2851,726.28693.215,964.911.53%2019年7月1日不适用
绿野户外旅行O2O项目19,978.6019,978.600.010.080.00%2018年7月1日不适用
户外用品垂直电商项目18,772.0018,772.000.040.060.00%2018年7月1日不适用
户外安全保障服务平台项目17,846.4117,846.410.130.160.00%2018年7月1日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17,342.37017,354.88100.07%2016年8月1日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28,323.29125,665.66693.3923,320.0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基于目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出于审慎原则,现阶段除探路者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还未对其他募投项目进行投入(其中,绿野户外旅行O2O项目、户外用品垂直电商项目和户外安全保障服务平台项目中分别支出的0.08万元、0.06万元和0.16万元为募集资金账户电子回单柜年费或转账手续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立项之初到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为止,历时一年之久,基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出于审慎使用的原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绿野户外旅行O2O项目、户外用品垂直电商项目、户外安全保障服务平台项目三项目。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项目,待完成新的项目或需资金支付时再行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6年8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78.15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6年8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8月16日,公司已将该笔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自2018年6月8日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存于建设银行顺义支行(账户信息:11001008700053019672)、5000万元存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账户信息:110906515110802)、5000万元存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路支行(账户信息:110906515110603),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17年1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的核算管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17年11月29日,公司将前期已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户(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37001511010000309)作为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2018年1月11日,公司将前期已在南京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开立的账户(开户银行:南京银行北京顺义支行,账户名称: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号:0513200000000003)作为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2018年5月,公司新开立两账户(开户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北京朝阳支行,账号:8015100000004253;开户代理机构:中泰证券北京苏州桥证券营业部,账号:100301002193)亦作为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相应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理财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