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部分董事高管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先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盛发强先生、王静女士、张成先生、孙陶然先生和夏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余宇莹女士、董嘉鹏先生和徐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该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王静女士为公司总裁,张成先生为集团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蒋中富先生、胡伟先生、王博先生和李洋先生为集团副总裁,任期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因任期届满,蒋中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但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中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861,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蒋中富先生将继续履行有关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因任期届满,彭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及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54,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股份锁定承诺的规定。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因任期届满,杨彦锋先生、蔡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彦锋先生及蔡剑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二位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因任期届满,强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及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强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高管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