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医疗(300003)_公司公告_乐普医疗: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时间: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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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3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提高融资效率、合理利用不同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择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中期票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由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偿还到期债券,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6、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8、发行方式: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9、决议有效期限: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发行注册及存续有效期限内持续有效。10、主承销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选择确定。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上述中期票据的顺利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决定并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等与发行方案相关的全部事宜;

2、代表公司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有关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以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中介机构;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工作;

5、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及注册后方可实施。

四、其他说明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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