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300001)_公司公告_特锐德:招商证券关于特锐德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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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2

特锐德持续督导文件 核查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锐德”或者“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特锐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4号)同意注册,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140,63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88.84元,扣除发行费用9,237,735.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0,762,252.9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且其已于2021年4月9日出具《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1)第000017号)对此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元

特锐德持续督导文件 核查意见

项 目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88.84
实际支付发行费用(注1)9,237,735.8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90,762,252.99
减:募集项目资金投入630,408,259.44
募集资金暂时补流期末余额383,3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5,674,717.36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2,728,710.91

注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承销费用8,2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1,037,735.85元。

2024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2,247,709.86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收入241,434.84元。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630,408,259.44元,剩余未使用金额为386,028,710.91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其中2,728,710.91元存放在公司及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383,3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区香港花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

特锐德持续督导文件 核查意见于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24年2月分别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专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放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372005570013000855215689,988.6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8110601011701226935285,321.4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区香港花园支行937029010009921137909,789.5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372005501013003725249728,035.6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372005501013003728019115,546.7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53290205621070628.81
合 计2,728,710.9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为3.8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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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0.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2024年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7,613,728.85元,置换金额为7,280,531.38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和信专字(2021)第000374号”《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相关款项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已于2021年9月置换完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内容的议案》,对“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将“新能源微网箱变产品的技术研发与生产制造”调整为“110kV/220kV模块化变电站产品”。本次调整不涉及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变动。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电力设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同意调整“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内容以及建设周期。2024年1月15日,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特锐德持续督导文件 核查意见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计划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将“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电力设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川开电气智慧工厂研发科展一体化综合楼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电力设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将“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5日,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核查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5)第000128号)。

该鉴证报告认为,特锐德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

特锐德持续督导文件 核查意见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2024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审议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附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锐德持续督导文件 核查意见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9,076.2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224.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252.8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252.85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3,040.8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4.39%注1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是注241,197.8857,365.3211,325.0819,894.7034.68%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电力设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是注316,400.092,461.95-2,461.95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川开电气智慧工厂研发科展一体化综合楼建设项目11,755.3911,755.39833.2810,873.5792.50%2024年12月31日注4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29,722.8729,722.8766.4229,810.61100.30%--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99,076.23101,305.5312,224.7863,040.8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仍在建设期内,尚未实现效益; 2、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2日、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电力设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3、川开电气智慧工厂研发科展一体化综合楼建设项目旨在加强川开电气技术研发、科展营销等整体配套能力,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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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为了公司实现业务发展战略提供必要的经营资金支撑,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而非单独项目投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在原先青岛市的基础上增加成都市和宜昌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原青岛特锐德高压设备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增加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川开电气有限公司和宜昌特锐德电气有限公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2024年12月底,3.83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关于项目资金使用变更情况的说明详见本报告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注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注2: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内容的议案》,对“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将“新能源微网箱变产品的技术研发与生产制造”调整为“110kV/220kV模块化变电站产品”,本次调整不涉及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变动。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电力设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同意调整“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内容以及建设周期。2024年1月15日,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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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电力设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同意调整“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内容以及建设周期。2024年1月15日,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注4: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外,川开电气智慧工厂研发科展一体化综合楼建设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特锐德持续督导文件 核查意见(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项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签名:李 莎 签名:贾 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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