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300001)_公司公告_特锐德: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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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的议案表决 情况
2024年4月2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通过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通过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通过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通过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通过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通过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通过
2024年4月26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通过
《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通过
2024年5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通过
2024年8月26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通过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4年10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进行了完整的信息披露,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决策流程规范透明,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法行为,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2024年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

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有效职能。

特此报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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