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4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根据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作进一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