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智能”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160,4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因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1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涉及限制性股票21,000股;因公司2024年度业绩指标达成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触发值而未达成目标值,公司层面不可解除限售比例为20%,涉及11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39,440股。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60,4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份133,987,726股(2025年6月30日数据)的0.12%;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数1,763,993股的9.10%。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160,440股,由133,987,726股减少至133,827,286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携带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8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人:华亚智能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2-66731999/0512-66731803
传真:0512-66731856
电子邮箱:hyzn@huaya.net.cn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