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净利润及未分配利润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8,367,229.1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06,922,288.48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747,489.4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0,361,148.26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0,361,148.26元。
2、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22日实施本次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43,695,76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142,300股后的238,553,4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派发现金股利合计47,710,693.00元(含税)。
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9,524,427.40 | 70,848,424.40 | 47,710,693.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17,312,652.00 | 106,117,069.02 |
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8,032,993.82 | 302,360,840.10 | 168,367,229.1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06,922,288.4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0,361,148.2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48,083,544.8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123,429,721.0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平均净利润(元) | 219,587,021.0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71,513,265.82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否 | 否 |
备注:1、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指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
2、上述回购注销总额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1月22日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分红合计47,710,693.00元(含税)。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的主要产品分为新能源光伏、汽车轻量化及其他铝制品三大类。
公司所处铝型材行业呈现体量大的特点。公司精准把握国家政策机遇,推动提升主业发展水平,持续深化项目管理,加快推进创新工作,不断强化底线思维,积极应对激烈的行业竞争。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定制化产品。一方面,由于市场需求的演化,下游客户对既有的产品有更新换代、提升产品性能及降低产品成本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技术的进步或行业的发展,产生了新性能的产品需求。公司采取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与长期合作的大型客户建立战略合作关系。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再次稳步增长,全产业链优势更加巩固。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自上市以来,持续为股东创造了稳定的投资回报。因公司所处铝型材行业呈现体量大的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随着公司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需要增加对创新业务、新型技术的投入力度。公司需要积累
适当的留存收益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这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企业抢抓战略发展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等方面。公司历年保持稳定的分红政策,体现了公司稳健发展和持续分红的能力,公司将紧抓当前经济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
(五)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互动易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同时公司还积极通过现金分红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继续优化利润分配方案,增厚投资者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与会委员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次《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4、《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